晋中装修网:《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,如下:
晋中装修网: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,保护广大市民健康,按照《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相关规定,市政府决定,从2016年12月1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(红色)预警,实行机动车(含临时号牌车辆)交通限行管理措施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限行时间:2016年12月16日0时至21日24时
二、限行区域:大学街以南、思凤街以北、环城东路以西、环城西路以东道路范围内。
三、限行措施: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,实施按车牌尾号限行,12月16日限行尾号为“1”和“9”,12月17日限行尾号为“2”和“8”,12月18日限行尾号为“3”和“7”,12月19日限行尾号为“4”和“6”,12月20日限行尾号为“5”和“0”,12月21日限行尾号为“1”和“9”。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实行《通行证》管理规定。
四、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:公共汽车、出租车、长途客运车(含旅游客车)、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;执行任务的警用车、执法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清障车;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、纯电动汽车(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,由电动机驱动)。
五、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,除执行本《通告》规定外,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。对违反规定行使的机动车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。
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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